
《土地管理法》第62条:一户能有几处宅基地?一户一宅是底线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规定标准。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占用农用地的还要先办转用手续,出卖出租赠与后再申请不予批准。
一户一宅、面积标准、审批权限、继承与腾退,以及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在补偿中分别怎么计算,外嫁女与进城落户人员的权益如何处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规定标准。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占用农用地的还要先办转用手续,出卖出租赠与后再申请不予批准。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农户,两权分立,流转受严格限制。

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住宅及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条例列了四个禁止:不得违背意愿强制流转、不得违法收回、不得以退出作为进城落户条件、不得强迫搬迁退出。

原则上不能。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成员身份绑定,卖给外村人、城里人的合同一般认定无效,办不了过户,也确不了权。可以主张的是返还购房款和赔偿信赖损失,不是房屋所有权。

四个条件同时满足才稳妥:双方同属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受让方符合一户一宅、经集体同意并报乡镇批准、办理变更登记。缺一条,转让都可能被认定无效,遇到拆迁容易两头落空。

文保建筑不是不能动,但程序比普通征收严得多:要有保护方案、要经文物部门同意、要优先就地保护。三条原则立不住,腾退本身就不成立,先查资质和方案,再谈补偿。

不算。宅基地收回涉及农户的用益物权,必须有法定事由并经过批准,不能靠村民会议表决就收回。以「村民自治」为由规避审批和补偿的,法院一般不予认可。

看两点:集体成员资格还在不在,原宅基地是否已被征收。成员资格在、地没被征收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已被征收的,走安置渠道,不是重新申请宅基地,先查地类有没有变。

分两块: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安置方式体现给农户。房子是私人的,补偿归产权人;地是集体的,钱不进个人账户,但安置资格是你的,房钱地钱分开算。

看来源。因继承、分户前合法取得的多宅,通常按实际面积补偿;违规占地、超标准扩建形成的,超出部分可能不予认定,关键在权属材料齐不齐,来源决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