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子全权交给律师,开庭可以不去吗?
有风险。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这一轮程序就白走了。委托了代理人也不能当然免去本人到庭义务,真去不了要提前书面申请。
谁有资格起诉、该告哪个主体、多长时间内必须起诉、法院审查哪些内容、判决之后怎么执行。拆迁案件多数落在撤销之诉、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和行政赔偿之诉三类。

有风险。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这一轮程序就白走了。委托了代理人也不能当然免去本人到庭义务,真去不了要提前书面申请。

不会。判决书写的是「应当支付」,不是「已经支付」。对方不履行,要自己申请强制执行,还要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二年,过期法院不再受理。

不必然。复印件不能单独定案,但可以和其他证据串起来用。原件在对方手里的,可以申请法院责令提交;原件在行政机关卷宗里的,可以申请调取。别让复印件孤零零地躺着。

判赢只是拿到一张可执行的纸。对方不履行,还要申请强制执行,划拨、罚款、司法建议一样一样用。判决生效到钱到账,中间还有一段路。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就只有二年。

复议不收费、期限短,可以全面审查合法性和适当性,复议完还能起诉。它不是过场,是多一道审查。选哪条,看你要速度还是终局。看上去一步之差,时间成本差出一大截。

信访能推动转办督办,但不产生法定救济效果,也不保住起诉期限。想让结果改变,还得靠复议和诉讼。信可以访,期限不能等。两条路的期限算法不一样,押错了就落空。

因为账本可以自己做。法院要看三组证据互相印证:实际经营的执照和流水、停业的事实、损失的计算依据。缺了前两组,第三组算得再精细也站不住脚,三组缺一不可。

看合同相对方是谁。跟政府或者征收部门签的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走行政诉讼请求继续履行;跟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走民事诉讼要违约金。

能。过渡费属于临时安置补偿,逾期交付安置房期间应当继续支付到实际交付。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在请求交付房源的案子里一并主张,关键是算清截止日。

多数情况不能单独告。方案指向一片人、不针对某一户,法院按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处理,裁定不予立案。正确的入口是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在案中一并审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