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362条:宅基地使用权人占有什么?能用来做什么

内容简介

宅基地是农村最常被误读的权利。房子是自己的,地是集体的,两者叠在同一块地上。搞清楚这一层,才知道征收时哪些补偿该归谁。

一、来源

  •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施行日: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核心规则

  • 权利内容有两项:占有和使用。不包括收益和处分,这是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差别。
  • 用途特定: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包括厨房、院墙、圈舍等。
  • 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户享有的是使用权,两权分立。
  • 取得以户为单位,实行一户一宅,面积受地方标准约束。
  • 流转受严格限制:不得单独转让、不得单独抵押,随房屋一并处分的,仍受本集体成员身份等条件约束。
  • 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通常一致,但继承房屋导致主体分离时,使用权随房屋存续。

三、配套案例

登记错漏、面积记载不符、共有权人漏登,是宅基地案件里最常见的三类瑕疵,直接影响补偿归属。

可对照站内案例:宅基地错登漏登、未补偿即强拆。

四、实操

  • 要留的证据:宅基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建房审批表、历史航拍与缴费凭证、分家协议。
  • 要算的期限:登记异议的申请期限;对登记行为起诉的期限。
  • 要写的文书:《宅基地登记更正申请》,附四邻指界与村集体证明。

五、边界

宅基地使用权不以登记为唯一证明。历史形成、长期使用、村集体认可的事实,同样可以作为权利依据。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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