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被征收,宅基地的补偿归谁?

内容简介:分两块: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安置方式体现给农户。

很多老人以为「地是我家的,补偿就该全给我」,实际不是这样。

房子是私人的,补偿归产权人;地是集体的,钱不进个人账户。

但安置资格、安置房面积,是跟着人走的。

把「地钱」和「房钱」分开,才谈得清。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先看补偿方案怎么分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及附着物补偿,各占多少。

房屋和院墙、门楼、水井这些附属设施,属于个人财产,要单独评估。

宅基地的权益主要体现在安置上:安置房面积、宅基地置换、安置补助,这些要争足。

集体提留的比例和用途,必须经村民会议表决,可以要求公开。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七十亩征地补偿悬空,复议责令履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边界

户口已迁出、不再是本集体成员的,通常不享有安置资格,但房屋作为个人财产仍可获补偿。各地对空挂户、回乡定居等情形另有口径。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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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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