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常见情形
Rural Land Expropriation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地类认定、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与村民会议程序,先解决标准适用问题。
- 农用地、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的地类区分与标准适用
- 省级区片综合地价文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逐项对照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与使用去向核查
- 征地报批前的公告、现状调查确认与听证程序
- 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权属材料梳理与登记衔接
集体土地征收先解决「按什么标准」的问题:地类认定、区片综合地价适用、分配方案表决,这三步错一步,后面谈补偿都是在错的地基上谈。
集体土地案件的第一个问题永远是地类。农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走不同条款,标准差一个数量级。
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地类认定、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与村民会议程序,先解决标准适用问题。
同一类案件,争议往往落在同样的几处。先把这四处理清楚,再决定走哪条程序。
地类认定
农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适用不同条款,错一格,补偿标准就错一截。
区片综合地价
由省级制定并至少三年调整一次,查本省最新文件,不要用邻村口传的数字。
分配环节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方案,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宅基地房屋
土地按区片价、房屋按地上附着物另算,两笔钱不能混成一笔打包谈。
本页按发布时间倒序,新发布的文章会自动排在最前面。

责令交出土地不是想下就能下。法院审四件事:征地批了没有、补偿到位没有、主体有没有权、程序走没走完。补偿款没落实、地上物没清点,这份决定就站不住脚。

先查资格。户籍在不在、承包地有没有被收回、是不是还在集体里生产生活、义务履行没有,这四项决定你有没有份。资格成立,才轮到审分配方案是不是差别对待。

分。因继承、买卖、分户形成的一户多宅,和强占耕地建房不是一回事。法院会查来源、面积、是否符合分户条件、有没有有偿使用,不会一见到多宅就全按违建拆。

征地信息公开经历三次加码:2008年条例把征地拆迁列为重点公开事项,2019年修订纳入主动公开范围,2021年实施条例要求批前批后逐环节公告。

2020年7月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启动,配套提出八不准,明确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等底线,存量则分类处置。

2019年修正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但它只覆盖经营性用途,且须符合规划、经集体决策,住宅用地仍须先征后供,绕不开征收。

成片开发是六类公共利益中最具争议的一项。入法时加了三重限制:须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符合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标准,程序瑕疵仍可单独主张。

2019年修正之前,征地目的只笼统写「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无从审查。修正后列出六类具体情形,并附加规划与年度计划的约束条件,举证责任随之转移过来。

一户一宅不是自古有之。1986年的法律只要求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1998年修订才写入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配套面积上限,这条界线常被忽略。

社会保障最早出现在国务院文件中,属政策要求;2019年修正把它写进法律,措辞是应当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这个区别决定能否单列请求,值得先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