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先查资格,再查方案。没有成员资格,方案怎么定都与你无关;资格成立,才审方案有没有差别对待。
资格看四项:户籍是否在本集体、有没有承包地、是否在本集体生产生活、有没有履行相应义务。婚姻状况本身不是否定资格的理由。
要分清「成员资格」和「分配方案」。前者是身份,后者是钱怎么分。前者被否,后者无从谈起。
判断点落在户籍和承包地上。户籍未迁出、承包地未被收回,是最有力的两项事实。
先证明你还在这个集体里。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调取户籍证明、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合同,确认承包地有没有被调整或收回。
动作二:村规民约里限制外嫁女分配的条款,可以一并主张无效,但不能替代资格证明。
动作三:告集体还是告行政机关,路径不同。分配方案纠纷多走民事,针对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走行政,别把两条路混在一份诉状里。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边界
如果户籍已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已取得承包地或成员身份,原集体的资格通常不再保留。若分配方案已执行多年且你长期未提异议,法院会考虑稳定因素。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