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分。一户多宅是事实状态,违建是法律评价,两者不能画等号。
法院会查四件事: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来的,是继承、受赠、购买还是分户;面积是否超标;是否符合分户条件;有没有按规定有偿使用或退出。
要分清「历史形成」和「新占乱建」。前者多按分类处置,确认使用权或给予补偿;后者才谈拆除。
判断点落在来源证据上。分家协议、继承文书、缴费凭证、审批表,能证明合法取得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先证明怎么来的。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把每一处宅基地的来源材料找齐:分家单、遗嘱、买卖契约、缴费票据、审批文件。
动作二:主张分户的,要有户籍分立时间和实际居住事实,光有户口本不够。
动作三:被认定违建的,注意区分占地违法和房屋本身,房屋材料损失仍可主张。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级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边界
如果多出的宅基地是近年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新建,且不符合规划,认定为违建的可能性大。若你已经自愿有偿退出并领取补偿,再主张该处权益会被认为已处置。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