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是棚户区改造,没下征收决定就拆房合法吗?
不合法。棚户区改造只是项目名称,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照样要走征收程序。缺了征收决定,后面的补偿决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都无从谈起,拆除即无依据。
汇总被征收人高频咨询法律问题,覆盖国有房屋征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核算、评估、协议签订、限期拆除、强拆应对、行政复议与诉讼时效等实务疑问。以一问一答通俗形式解读法律要点,解答征拆过程中常见困惑,帮您快速了解自身法定权利。

不合法。棚户区改造只是项目名称,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照样要走征收程序。缺了征收决定,后面的补偿决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都无从谈起,拆除即无依据。

可以写在一份申请里,但赔偿项目要拆成两笔分别算。混成一笔,最容易在断水断电这一段举证不足,最后只剩房屋损失被支持,其余请求被驳回,白耗时间。

拆房的人不出示执法证件,不少人以为这就等于强拆违法。证件只是程序中的一环,真正决定合法性的是决定书、书面催告、公告和救济期限是否届满,缺一环就站不住。

主要是这三项,但不止。成新率、楼层朝向、附属物、装修都会进评估。用途这一栏最容易吃亏,登记为住宅却一直经营,按住宅评和按经营用房评,差出来的是一大截,先看报告怎么写的。

名义上给被征收人,实际上看有没有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查封限制的是处分,不影响征收,也不能成为不补的理由。有抵押的,抵押权人还可以就补偿款优先受偿。

能要求,但只有写进方案和协议的才有力度。就业安置不是法定补偿项目,法定的是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和社保。方案写「应当」并明确了单位和期限的能要求履行,只写「可以」的只能协商。

不能。罚款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产生产权,也不改变房屋的法律状态。只有符合规划、按要求改正并补办了手续,才可能转为合法建筑,光交钱不解决问题。

法定补偿不加价,但选房顺序和无障碍改造可以争。这类照顾通常写在补偿方案的补助奖励条款里,前提是有书面申请、有书面回复,最后落进协议,否则只是口头人情。

户主只是户籍登记,不是权利凭证。补偿款应付给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宅基地使用权人。钱被一人领走,其他共有人可按共有物分割主张,签约时没写名字是最大隐患。

先分清卡在哪一环。整栋楼没办首次登记,是征收方没履行协议,告它;你这一户材料被退,是登记机构不作为,告登记中心。被告选错会被直接驳回,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