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能。罚款解决的是处罚问题,不解决房子合不合法的问题。
城乡规划法对违法建设的处理是组合动作:能改正的,限期改正加罚款;不能改正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罚款和改正是一套里的两件事,交了钱不等于免了改正义务。
要分清两种决定书:写限期改正的,改完还有机会补办手续;写限期拆除的,罚款只是附带,房子该拆还是拆。这两种在征收时的结果完全不同。
判断点就在处罚决定书的主文:是责令改正并罚款,还是限期拆除并罚款。再看有没有后续的补办许可文件,两个都看了才谈得上按合法面积算。
翻出那张处罚决定书,读主文。
熊斌蓉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看决定书主文第一句,是责令限期改正还是限期拆除,拍下全文和送达回证。
动作二:查有没有补办的规划许可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常见坑是只有缴费票据,没有任何许可文件。
动作三:对处罚决定本身不服的,复议六十日、诉讼六个月,这个期限比征收程序短得多,容易被忽略。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罚款与改正、拆除是并列的处理方式,不是替代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这里的认定看的是规划和登记状态,不看罚款有没有交。
边界
房屋建成年代久远、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且符合现行规划、地方有补办政策的,仍有可能按合法面积认定,这与罚款无关,靠的是补办手续。处罚决定已经被复议或者诉讼撤销的,违法认定本身不存在,另当别论。房屋属于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交过罚款也不改变不补的结论。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