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后当事人去世,继承人能不能接着打?
能。近亲属可以承受诉讼,法院中止审理等他们表态。关键是亲属关系证明和继承范围:有人放弃的要出具书面声明,否则主体一直定不下来,案子就悬着,材料越早交越好。
谁有资格起诉、该告哪个主体、多长时间内必须起诉、法院审查哪些内容、判决之后怎么执行。拆迁案件多数落在撤销之诉、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和行政赔偿之诉三类。

能。近亲属可以承受诉讼,法院中止审理等他们表态。关键是亲属关系证明和继承范围:有人放弃的要出具书面声明,否则主体一直定不下来,案子就悬着,材料越早交越好。

一般不驳回。共有人对涉及自己份额的行政行为有原告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但请求涉及全体共有人处分权时,法院会通知其他人作为第三人参加,避免一案反复。

分两种情况。补偿决定只针对所有权人,承租人直接告它常被认定无利害关系;但搬迁费、装修、停产停业损失与承租人直接相关,这部分有资格争,也能就强拆另案起诉。

能,但诉求有限。银行对补偿款有优先受偿权,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起诉要求保障抵押权;它不能替房主要更高的房屋价值补偿,也不能主张安置房,那是所有权人的事。

能,而且不算重复起诉。重作是新的行政行为,诉讼标的不同。法院会看它有没有换事实和理由: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作的,可以直接撤销,不必再绕一圈。

合法性不用再争。确认违法判决已经锁定行为违法,赔偿案只审损失范围、数额和因果关系。被告再辩「拆得合法」没有意义,争点全部转到你的损失证据上。

维持就是双被告: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一起列。改变才只列复议机关。判断标准不是维持了几个理由,而是看主文有没有动原行为的结果。只列一个,法院会释明追加。

能做的比想象中多:划拨账户、按日罚款、公告不履行情况、拘留直接负责人、移送追究刑责。但前提是判决主文写得能执行,笼统一句「确认违法」没法执行。

看四样:谁有这个职权、谁的人在现场、谁从拆除中受益、之前谁下过通知。行政机关拿不出证据证明不是自己干的,法院会把不利后果判给它。推定不是猜,靠的是痕迹。

行为合法性由被告举证,损害由原告举证。但拆除方没清点、没登记、没录像,导致你说不清屋里有什么,这部分举证责任倒过来。谁掌握证据,谁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