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只有一人起诉,法院会追加还是驳回?

内容简介:可以单独起诉,法院不会因为其他人没起诉就驳回。

原告资格看利害关系。共有人对房屋享有份额,拆除、补偿都直接影响他,资格没有问题。

要分清「确认违法」和「分配补偿」。前者一人可以诉;后者涉及全体共有人,法院通常通知其他共有人作为第三人参加,或者告知另案解决。

判断点落在产权登记上。登记为按份共有的,份额清楚;未分割继承的,先要理清继承人范围。

份额不清,先把家底理清。

郝新锋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调取不动产登记簿,看清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份额各多少。

动作二:未分割的继承房产,先做继承公证或者诉讼确权,再谈征收补偿。

动作三:法院通知第三人参加,收到通知要应诉,缺席不影响判决,但对分配不利。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分家析产拆迁利益,按协议分得份额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边界

若登记的权利人只有一人,其他共有人主张权利需先证明共有关系成立。若诉讼请求是分配补偿款,属于民事争议,应另案起诉。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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