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可以,由近亲属承受诉讼。
有权起诉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已经起诉后死亡的,诉讼中止,等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
要分清「承受诉讼」和「继承补偿款」。前者是程序资格,后者是实体分配;诉讼里争的是违法与赔偿,钱怎么分另算。
判断点落在亲属关系材料上。户口簿、出生证明、婚姻登记、村委会证明,能连成链条的才算数。
先把人理顺,再谈钱。
王雅萍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准备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名单,一人一份身份材料。
动作二:有继承人放弃的,让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并签字,避免后面反复。
动作三:中止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但恢复审理要主动提交书面申请,法院不会自动接上。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边界
若继承人对补偿款分配本身有争议,属于民事继承纠纷,应当另案解决,不在行政诉讼中处理。若房屋为多人共有、只有部分共有人起诉,处理方式又有不同。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