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常见情形
Rural Land Expropriation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地类认定、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与村民会议程序,先解决标准适用问题。
- 农用地、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的地类区分与标准适用
- 省级区片综合地价文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逐项对照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与使用去向核查
- 征地报批前的公告、现状调查确认与听证程序
- 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权属材料梳理与登记衔接
集体土地征收先解决「按什么标准」的问题:地类认定、区片综合地价适用、分配方案表决,这三步错一步,后面谈补偿都是在错的地基上谈。
集体土地案件的第一个问题永远是地类。农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走不同条款,标准差一个数量级。
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地类认定、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与村民会议程序,先解决标准适用问题。
同一类案件,争议往往落在同样的几处。先把这四处理清楚,再决定走哪条程序。
地类认定
农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适用不同条款,错一格,补偿标准就错一截。
区片综合地价
由省级制定并至少三年调整一次,查本省最新文件,不要用邻村口传的数字。
分配环节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方案,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宅基地房屋
土地按区片价、房屋按地上附着物另算,两笔钱不能混成一笔打包谈。
本页按发布时间倒序,新发布的文章会自动排在最前面。

看头衔分不出真假,问程序最快。预公告之后下一步是什么、他办过的案子卡在哪、这类案子要准备哪几样材料,三个问题问下去,答不出细节的人多半没上过庭。

能主张,但通常拿的是钱不是房。房屋权属看登记和审批,出资翻建不改变权属;出资部分可以按债权或者增值份额主张,一开口就要房往往谈不下去。定性错了就白忙。

难度很大,但不是没有路径。程序违法针对的是征收行为,不当然让已签的协议无效;要推翻协议,得落到胁迫、欺诈、显失公平这些效力瑕疵上。选错案由就会被驳。

一般要不到。住房安置的对象是房屋,不是宅基地,空地上没有房屋,通常只补宅基地的区位价值和土地补偿费,安置房指标难以主张,除非方案另有条款。有房才有住房安置。

有机会,但不自动成立。安置按户算,而户不看户口簿有几页,看是否独立生活、独立建房、独立承担义务,分家未分户的要用事实把这个户补出来。事实比户口簿管用。

大概率已经失效。征地批准文件有期限,批准后满两年没有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文失效,不能拿来当现在征地的依据,后续文书也随之失去根基。旧批文撑不起新项目。

不算。表决要先过人头关,再过票数关,到场人数或者户代表数不足法定比例,会议本身就不成立,票数再一致也没用,可以请求撤销这份决议。先数人头再数票。

原则上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利后果。清表前不做现状调查、不登记株数,事后又拿不出清点记录,导致数量查不清的责任在它,不该由被征收人独自扛下来。这一点常被忽略。

能。复议不是只听对方一面之词,被申请人要提交答复和全部证据,你有权查阅、复制这些材料。不给看,本身就是程序问题,可以书面提出,越早提越有用。

不能一概说违法,也不能一概说合法。成片开发属于法定情形,但要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计划、经省级以上批准;如果征收只是为某个项目供地,目的就经不起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