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表决通过了,可到场户数本身不够算数吗?

内容简介:不算。会议开没开成,先看到场,再看得票。到场人数或者户代表数不足法定比例,这个会本身就不成立,票数再一致也没有意义。

村民会议不是想开就开、想怎么算就怎么算。法律对两件事都给了硬指标:多少人来才算开得成,多少人同意才算通过。两个数字只要有一个不达标,结论就无效。

还要看是不是开错了会。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这类事项,属于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代表会议只能在授权的前提下讨论。用代表会代替村民会议表决腾退,是另一处常见错位。

判断点落在会议记录和签到表上:应到多少户、实到多少户、同意多少票、有没有授权文件。这四项在记录里缺一项,决议的效力就有缺口。

会议开没开成,看的是签到表第一页。

邱娟律师提醒你:

先书面向村委会申请查阅本次会议的通知、签到表、表决票和决议原件。村务公开是它的义务,口头答复不算。

拿到记录后做两道算术:全村户数乘以三分之二,与实到户数比;实到户数乘以二分之一,与同意票比。两个不等式只要有一个不成立,就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常见坑是只盯着补偿低,把程序问题放过去。

硬约束:请求撤销村民会议决议,一般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被告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这类请求没有行政诉讼那样短的期限,但拖久了分配已经完成,执行回转很麻烦。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表决程序不足决议被撤销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规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同法第24条把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与分配方案等事项,列为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反过来不行。

边界

决议已经执行完毕、款项发放到户的,撤销之后还涉及返还和重新分配,处理会更复杂。决议内容只涉及村内公益事务、不与个人财产权益直接相关的,起诉主体资格会被严格审查。以户代表方式表决且事先有合法授权的,人数口径按户计算。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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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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