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般要不到。住房安置的对象是房子,不是那块地。空地上没有房屋,以居住为前提的补偿项目就失去了对应对象,能谈的只剩土地区位这一块。
补偿是按标的物分层给的:地被征了补地,房被拆了补房。宅基地空着,被征收的只是使用权。房屋重置价、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这些项目,都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为基础。
要区分从未建房,和房屋已倒塌但有宅基地来源。后者在不少地方的方案里被单列,可以按原批准面积或者一定比例折算安置面积,关键看方案有没有这一条,以及能不能证明原房屋存在过。
判断点落在宅基地批准文件、原房屋的照片或者航拍图、以及方案里对空宅基地的处理条款。三样凑齐才有谈的空间;只有一块空地,很难主张住房安置。
有没有房,决定了补的是哪一笔钱。
于大伟律师提醒你:
先把宅基地批准文件、缴费票据、老照片、四邻证明收集齐,证明这块地是合法批的,原来有房或者曾经批准建房。
逐条查补偿方案里关于空闲宅基地、未建房宅基地、倒塌房屋的条款。不少方案把这几类分开写,比例差别很大,不要只听口头答复,方案原文才有用。
硬约束:征收方以闲置为由收回宅基地,要有书面决定并履行法定程序,口头通知不产生效力。收到收回决定后要按期主张权利,过期再谈很被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对农村村民住宅单独列项补偿。
《民法典》第362条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占有、使用并依法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不建房,使用权的价值就只体现在土地区位上。
边界
房屋因灾倒塌、正在原址重建且已取得审批的,通常仍按有房处理。地方方案对一户一宅但尚未建房有专门安置规定的,从其规定。宅基地来源不合法、属于违法占地的,连土地补偿也难以主张。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