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常见情形
Urban Housing Demolition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与旧城改建项目的异议程序。
- 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公共利益、规划与立项依据)
- 征收补偿方案异议、听证申请与意见反馈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与评估报告审查
-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与就近安置
-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建项目的节点核查与协议审阅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和补偿决定四份文件展开。哪一份的程序有瑕疵,对应的救济路径就打开一条。
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法定串联的:征收决定 → 补偿方案 → 评估 → 补偿决定 → 搬迁。卡在哪一环,就决定还能做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与旧城改建项目的异议程序。
同一类案件,争议往往落在同样的几处。先把这四处理清楚,再决定走哪条程序。
征收决定
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是整套程序能否成立的前提。
补偿方案
公示不少于三十日,意见反馈与听证申请必须在这个窗口内提出,过期就是放弃。
评估环节
评估机构可以协商选定,报告未送达或未告知复核权,都是可主张的瑕疵。
补偿决定
送达时间决定复议六十日、诉讼六个月的起算点,两个期限互不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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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不用再争。确认违法判决已经锁定行为违法,赔偿案只审损失范围、数额和因果关系。被告再辩「拆得合法」没有意义,争点全部转到你的损失证据上。

能,而且不算重复起诉。重作是新的行政行为,诉讼标的不同。法院会看它有没有换事实和理由: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作的,可以直接撤销,不必再绕一圈。

一般不驳回。共有人对涉及自己份额的行政行为有原告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但请求涉及全体共有人处分权时,法院会通知其他人作为第三人参加,避免一案反复。

能。近亲属可以承受诉讼,法院中止审理等他们表态。关键是亲属关系证明和继承范围:有人放弃的要出具书面声明,否则主体一直定不下来,案子就悬着,材料越早交越好。

能。诉的是拆除行为,不是房子本身。房屋灭失后法院不再判撤销,转为确认违法;但你要用照片、测绘图、评估报告把原状和面积证明出来,否则赔偿无从计算。

指挥部多是临时机构,没有独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担责。告它,法院会释明变更;正确的被告是设立它的政府。看文件落款和资金走向,就能定下来,别凭名字猜。

街道办是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能以自己名义作出决定并承担责任。拆除通知落款是它、现场指挥是它、钱也是它出的,被告就是它,不能顺势推给区政府,也不能推给社区。

多数情况不能单独告。方案指向一片人、不针对某一户,法院按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处理,裁定不予立案。正确的入口是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在案中一并审查方案。

房子都拆了,撤销已没有对象,法院通常判确认违法。争点不在催告两个字,而在有没有公告、有没有等足复议和起诉期限。期限没满就动手,违法基本成立。

没开听证不等于方案必然作废。法院先看有没有达到「多数人认为方案不符规定」的门槛,再看有没有留下意见记录。程序瑕疵没实际影响权利的,多判确认违法而不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