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常见情形
Urban Housing Demolition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与旧城改建项目的异议程序。
- 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公共利益、规划与立项依据)
- 征收补偿方案异议、听证申请与意见反馈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与评估报告审查
-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与就近安置
-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建项目的节点核查与协议审阅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和补偿决定四份文件展开。哪一份的程序有瑕疵,对应的救济路径就打开一条。
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法定串联的:征收决定 → 补偿方案 → 评估 → 补偿决定 → 搬迁。卡在哪一环,就决定还能做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与旧城改建项目的异议程序。
同一类案件,争议往往落在同样的几处。先把这四处理清楚,再决定走哪条程序。
征收决定
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是整套程序能否成立的前提。
补偿方案
公示不少于三十日,意见反馈与听证申请必须在这个窗口内提出,过期就是放弃。
评估环节
评估机构可以协商选定,报告未送达或未告知复核权,都是可主张的瑕疵。
补偿决定
送达时间决定复议六十日、诉讼六个月的起算点,两个期限互不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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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情况是效力待定。没有授权、又没被追认的,对本人不发生效力;构成表见代理的才有效;因欺诈、胁迫签下的,才是可撤销。三种定性,走的路完全不同。

靠漏项,不靠态度。补偿是算出来的,能往上谈的空间通常在面积认定、房屋用途、装修附属物、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这几处,每一项都要拿依据说话。

一般不单独折钱。国有土地上的楼房,按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价补偿,土地分摊面积已经包含在房价里,不会再单列一笔土地补偿,这是正常算法。真正该核的是单价和成新率。

不能。被拆房屋的旧料原则上归原所有权人,施工队无权自行拉走抵工钱。只有协议明确约定旧料归征收方,或者补偿款里已把旧料折价计入,才另当别论。旧料虽小,也是你的。

看你怎么提。和确认强拆违法一起提赔偿,不用先申请;单独提赔偿,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书面申请,两个月不赔或者对数额不满,再向法院起诉。顺序错了,案子会被挡在门外。

危房鉴定不是谁都能做。要看机构有没有房屋安全鉴定能力、报告有没有鉴定人和机构签章、结论是不是整体拆除。这三处对不上,报告就很难作为拆房依据。

不能随意翻建。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改建都被限制,翻建同样受限;不改变结构和面积的维修加固一般可以,但要先报批并留下批复,否则容易被认定违建。

法律要求负责人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要委托相应工作人员,不能只派代理律师。只来律师不来工作人员的,可以当庭提出异议并要求记入庭审笔录,这一步要当场做。

不影响。被征收人资格看房屋所有权登记,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属于职工福利,与征收补偿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抵扣。对方要核减,必须出具书面依据,口头不算。

看票面规则。房票是定向使用的补偿凭证,一般只能在约定范围内购房,不直接兑付现金。面值里含奖励的,往往限定楼盘和期限,过期可能作废或者折价,签收前要问清三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