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般不单独折钱。国有土地上的楼房,按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价补偿,土地分摊面积已经包含在房价里,不会再单列一笔土地补偿。
评估的对象是房屋,而房屋的市场价天然含地价。同一地段、同样面积,楼层朝向不同价格不同,但没有哪个评估报告会把「分摊土地」单独算一项。
要分清楚两类房屋:单元楼的分摊面积不单独计价;独门独院、带院落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空地和院落另有一套算法。
判断点落在权证和评估报告上:不动产权证上「分摊面积」那一栏的数字,评估报告里有没有单列土地价值。没有单列,是正常的,不是漏算。
别把分摊面积当成漏项去争。
李永慧律师提醒你:
先核对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和分摊,再核对评估单价,两处对得上,数额基础就清楚了。
常见坑是把「土地证面积」当成还能再补一笔,反复纠缠,反而耽误了复核期限。
真正值得争的是区位、朝向、成新率和装修附属物,这些才是分项表里容易出错的地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比较的对象是「类似房地产」,本身就包含土地因素。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转让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房地一体,分摊土地不会脱离房屋单独形成补偿项目。
边界
独栋房屋院落较大、容积率明显偏低的,土地因素在评估中权重更高,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说明测算过程。房屋所占土地属划拨性质的,补偿口径可能另有规定。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