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靠漏项,不靠态度。补偿是算出来的,能往上谈的空间通常在面积认定、房屋用途、装修附属物、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这几处,每一项都要有依据。
谈判桌上声音大不大,改变不了分项表上的数字。真正能让对方重新算的,是你说得出哪一项漏了、漏在哪一页、依据是什么。
要分清两条线:协商是谈,复核、听证、复议是程序。程序给协商提供筹码,光谈不走程序,对方拖一拖就过去了。
判断点落在评估报告的分项表和现场清点表:两者是否一致,附属物有没有逐项列明,用途认定和实际经营是否吻合。
先算清底数,再开口。
商瑞超律师提醒你:
把评估报告、清点表、补偿方案三份材料摊开,逐项打勾,漏一项记一项,形成书面清单。
常见坑是只在电话里提要求,没有任何书面记录,事后对方一句「没收到」就抹掉了。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要在收到报告后的法定期限内书面申请复核,过期再谈,底气就少了一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三项,并可以给予补助和奖励。谈判的抓手,就是把这五项逐一落到分项表上。
按现行征收评估规定,分户评估报告应当列明估价对象、价值时点和测算过程。测算过程写得含糊的,正是可以要求说明的地方。
边界
补偿方案已经生效、分项计算无误的,单纯要求「再多给点」缺乏依据,谈成的空间有限。房屋存在权属争议或者面积未经认定的,先解决基础事实再谈数额。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