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村规民约能对抗法律吗?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违反的由乡镇政府责令改正,备案不是批准。
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两套规则,涉及征地批准权限、区片综合地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违反的由乡镇政府责令改正,备案不是批准。

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村民可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起诉;土地使用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资格是入场券。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集体财产处分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决议程序不能省。

村委会应当及时公布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政府拨付和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等;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须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已依法登记、经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以出让出租等书面合同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也不得以退出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引导的是自愿有偿转让、交回或者流转,不是强制收地,村委会无权以收地代替征收。

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确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的耕地、草地作适当调整,须经成员会议三分之二同意并报两级批准,缺一道即不成立。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以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这与转让不同,转让须发包方同意且只能转给本集体其他农户,承包关系随之终止。

有机会,但要区分款项性质。土地补偿费归集体,可能被作为集体财产执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个人,已经特定到户的部分可以提执行异议要回。

占用耕地要补回来,这是硬约束。条例第八条把补充责任分到县级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身上,没有条件开垦的改缴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