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常见情形
Rural Land Expropriation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地类认定、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与村民会议程序,先解决标准适用问题。
- 农用地、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的地类区分与标准适用
- 省级区片综合地价文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逐项对照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与使用去向核查
- 征地报批前的公告、现状调查确认与听证程序
- 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权属材料梳理与登记衔接
集体土地征收先解决「按什么标准」的问题:地类认定、区片综合地价适用、分配方案表决,这三步错一步,后面谈补偿都是在错的地基上谈。
集体土地案件的第一个问题永远是地类。农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走不同条款,标准差一个数量级。
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地类认定、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与村民会议程序,先解决标准适用问题。
同一类案件,争议往往落在同样的几处。先把这四处理清楚,再决定走哪条程序。
地类认定
农用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适用不同条款,错一格,补偿标准就错一截。
区片综合地价
由省级制定并至少三年调整一次,查本省最新文件,不要用邻村口传的数字。
分配环节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方案,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宅基地房屋
土地按区片价、房屋按地上附着物另算,两笔钱不能混成一笔打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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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不等于送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在乡镇和村、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期不少于三十日;只贴一张纸、不写异议渠道,程序上就有缺口,公告照片要带日期。

不能。宅基地使用权归农户,村委会无权代替处置。以合作开发名义收回宅基地、集中上楼,实质是征收或腾退,必须有批文、有补偿、有农户同意,缺一样都不成立。

不能当依据。口头承诺不产生补偿义务,事后一句「个人意见」就能推翻。真要信,就把承诺写进协议补充条款,写清金额、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录音也要留。

跟所有权人签。土地确权在村民小组的,签约一方是这个小组,不是村委会;承包农户另就地上附着物、青苗和安置事项签约。少数户不签,不能因此强制交地。

原则上不许调。只有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才可对个别农户之间适当调整,且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批准。

审批权在乡镇政府,村里的环节是讨论、公示、签署意见。村委会无正当理由不办,属于不履行协助义务,可以要求乡镇政府责令改正,也可以直接申请查处。

不是村里单方面说了算。成员确认要经成员大会依法定程序作出,并接受异议救济;户籍只是参考因素之一,关键看是否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顺序别弄反。

能改,但要有理由、有程序。方案违法或者漏了应分的人,可以请求撤销或补正;仅仅因为「分少了」想推翻重来,通常不会被支持。已经发放的部分也很难追回。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议决留一部分用于公益或分配,属于提留;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个人,村里扣下就是截留。看钱从哪一笔里扣,就能定性。

没有委托就没有约束力。村委会代签属于无权代理,未经你追认不对你生效。但如果你领了款、搬了家,可能被认定为以行为追认,这点要提前想清楚,钱别先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