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轻微不罚与首违不罚怎么用?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无主观过错的,同样不予处罚,不予处罚的应当教育。
梳理《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民法典相关条款,区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地两大法律体系。逐条解析征收前提、法定程序、补偿范围、评估规则、强拆限制、听证权利等核心法条,厘清法律边界,帮您看懂征收文件,判断征收行为是否合法。本文为法律科普解读,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无主观过错的,同样不予处罚,不予处罚的应当教育。

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当,未经公布的处罚规定不得作为依据。行为时与处罚时的规定不一致,按从旧兼从轻处理,不能只按面积定性。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未公布的规划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可申请公开调取,答复有法定时限。

许可核发后,因依法修改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应听证并补偿。

规划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逾期不拆除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或强制拆除,主体不得错位。

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证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可以拆除,执法主体不是县级规划部门。

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许可建设,处理分两条路: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消除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的法定前提,但无证不等于必然违建。第40条只解决办证范围、机关和材料,是否拆除还要回到第64条判断改正可能性。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要求提供土地权利文件资料并查阅复制、要求作出说明、进入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勘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执法须出示证件。

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须签订临时使用合同并支付补偿费,按约定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仍须复垦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