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管理法》第63条:集体土地能入市吗?四个条件必须齐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须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已依法登记、经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以出让出租等书面合同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梳理《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民法典相关条款,区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地两大法律体系。逐条解析征收前提、法定程序、补偿范围、评估规则、强拆限制、听证权利等核心法条,厘清法律边界,帮您看懂征收文件,判断征收行为是否合法。本文为法律科普解读,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须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已依法登记、经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以出让出租等书面合同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规定标准。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占用农用地的还要先办转用手续,出卖出租赠与后再申请不予批准。

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中权益受侵害,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信息公开不予公开属于复议前置情形,不能直接起诉。

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所申请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以及获取信息的形式要求,缺项会被要求补正,答复期也会重新起算。

内部事务信息以及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可以不予公开;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行为已作出的结论性文件不在其中。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不得公开。但第三方同意,或者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先征求意见再作权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这三类不予公开,其余原则上应当公开,定密须有法定权限。

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条对受让方和承包方都是提醒,登记不是生效条件而是对抗条件。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以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这与转让不同,转让须发包方同意且只能转给本集体其他农户,承包关系随之终止。

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确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的耕地、草地作适当调整,须经成员会议三分之二同意并报两级批准,缺一道即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