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签字就一直拆不了?这个想法错在哪?
不签字能挡住协议搬迁,挡不住法定程序。补偿决定作出后,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到决定书那天,计时才开始。期限比态度更管用一点。
汇总被征收人高频咨询法律问题,覆盖国有房屋征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核算、评估、协议签订、限期拆除、强拆应对、行政复议与诉讼时效等实务疑问。以一问一答通俗形式解读法律要点,解答征拆过程中常见困惑,帮您快速了解自身法定权利。

不签字能挡住协议搬迁,挡不住法定程序。补偿决定作出后,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到决定书那天,计时才开始。期限比态度更管用一点。

协议签了不是终点,能改的只有三种情形:约定无效、签字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项目漏算。三条路举证要求不同,先在签字页上找问题,再决定走哪条。顺序错了路就走不通。

能。过渡费属于临时安置补偿,逾期交付安置房期间应当继续支付到实际交付。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在请求交付房源的案子里一并主张,关键是算清截止日。

先看协议有没有约定具体房源。约定了的,起诉请求继续履行、交付该房源并办证;只约定面积和区域的,法院多判按约定标准安置,难判到具体房号,条款越具体越好落地。

看合同相对方是谁。跟政府或者征收部门签的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走行政诉讼请求继续履行;跟开发商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走民事诉讼要违约金。

因为账本可以自己做。法院要看三组证据互相印证:实际经营的执照和流水、停业的事实、损失的计算依据。缺了前两组,第三组算得再精细也站不住脚,三组缺一不可。

先看谁举证。因行政机关原因导致无法举证的,举证责任转给被告;但清单要你先交。法院多按清单、发票、照片三者印证酌定,什么都没有的只能按基本生活需要估。

看它替谁干活。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拆除的,对外由委托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走行政赔偿;施工中损毁相邻房屋、室内物品的,可以另行民事索赔,案由选错会被直接驳回。

不冲突,但不能重复拿。补偿决定未被撤销的,赔偿一般只补差额和其他直接损失;补偿决定已被撤销的,按市场价全额计算,不再扣补偿款,两条路只能选一条。

合法性不用再争。确认违法判决已经锁定行为违法,赔偿案只审损失范围、数额和因果关系。被告再辩「拆得合法」没有意义,争点全部转到你的损失证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