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损失只交了自制账本,法院为什么不认?

内容简介:单凭自制账本,不足以证明损失。

法院看的是链条:有没有真实经营、停了多久、损失怎么算。营业执照、纳税记录、银行流水、社保缴纳,是经营真实性的基础。

要分清「没有纳税」和「没有经营」。小规模经营可能确实没达到起征点,这时用进货单、租金、工资表、订单合同补链条。

判断点落在停业起点和终点。停业通知、断电记录、封路照片定起点;安置房交付或者补偿到位定终点。

账要能对上三样东西。

马茜文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整理近三年的进货单、销售流水、租赁合同、员工工资表,按年度装订。

动作二:停业时间用书面通知、断电记录、现场照片固定,别只用口头说明。

动作三:损失计算写清公式,月均利润乘停业月数,利润以纳税申报或者流水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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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边界

若经营场所本身是无证建筑,停业损失常被否定,转向设备搬迁和物品损失。若停业与征收没有因果关系,比如早已自行停业,主张难以成立。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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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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