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判赢只是拿到一张可执行的纸,钱要到账还得走执行。
判决生效后,行政机关不主动履行,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知银行划拨、按日处罚款、公告、向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判决生效和执行到位是两个节点。很多案子卡在第二个节点,尤其是财政紧张、涉及多个部门配合的时候。
判断点落在履行期限和履行凭证上。判决书写明的履行期届满次日起,就可以申请执行。
判决之后,还要盯执行。
程春梅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判决生效后算清履行期,期满不履行立即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二年。
动作二:执行中盯住行政机关的账户和预算,申请法院划拨是最直接的手段。
动作三:长期不履行的,同步向监察机关、上一级机关寄送司法建议线索,多渠道比单等有效。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应付款额,并可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关于执行等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边界
如果判决内容是确认违法而非给付金钱,本身不产生执行标的,还需要另行走赔偿程序。如果行政机关已列入预算但分期支付,执行节奏会拉长。如果被执行主体财政困难,实际到位时间可能远超预期。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