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定 4 亩违建,实际推了 6 亩大棚|吴佳妮律师
响应号召建温室大棚种菜,被认定为河湖「四乱」。认定 4 亩,实际拆了 6 亩,附属设施也一并毁掉。
房屋在补偿没到位、程序没走完的情况下被推倒,涉及谁有权拆、拆前必须催告、拆错了怎么赔。这类争议的关键通常在拆除主体和程序合法性,而不是补偿数额高低。

响应号召建温室大棚种菜,被认定为河湖「四乱」。认定 4 亩,实际拆了 6 亩,附属设施也一并毁掉。

没达成协议,先分两笔把三十多万打进账户,两天后下责令腾地决定,同日拆房。一审胜诉,二审再胜。

1986 年三户共同出资买下 600 多平方米集体公房,1990 年国土局批复确认其中 194.7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21 年征收时被强拆。

补偿没谈拢,街道办接连发出限期办理通知书、催告通知书、强制执行决定书,2021 年 5 月 22 日直接推平。

补偿决定已被法院撤销,房屋却在 2020 年 10 月被暴力拆除,屋内物品被掩埋,价值几十万的电动车不知所踪。

2016 年纳入征收,2018 年房屋被拆。立案卡在管辖问题上,直到 2020 年才开庭,一审确认违法,镇政府上诉。

2020 年 7 月,镇政府口头称房屋是违建,未谈补偿、未出文件,当天下午就拆了。律师查信息公开发现:这块地没有征地批文。

街道办为项目征收,未达成协议就强拆 402 平方米房屋。强拆时街道办工作人员和领导均在现场监督。

一层商用、二层自住,2018 年花八万装修开饭馆。棚改通知三天内腾房,复议已确认通知违法,房子还是被拆了。

高铁项目征收,工作人员以商谈补偿为由把一家人带离,期间邻居来电说有人开挖掘机把房子推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