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常见情形
Urban Housing Demolition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与旧城改建项目的异议程序。
- 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公共利益、规划与立项依据)
- 征收补偿方案异议、听证申请与意见反馈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与评估报告审查
-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与就近安置
- 棚户区改造、旧城改建项目的节点核查与协议审阅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和补偿决定四份文件展开。哪一份的程序有瑕疵,对应的救济路径就打开一条。
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法定串联的:征收决定 → 补偿方案 → 评估 → 补偿决定 → 搬迁。卡在哪一环,就决定还能做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围绕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与旧城改建项目的异议程序。
同一类案件,争议往往落在同样的几处。先把这四处理清楚,再决定走哪条程序。
征收决定
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列入年度计划,是整套程序能否成立的前提。
补偿方案
公示不少于三十日,意见反馈与听证申请必须在这个窗口内提出,过期就是放弃。
评估环节
评估机构可以协商选定,报告未送达或未告知复核权,都是可主张的瑕疵。
补偿决定
送达时间决定复议六十日、诉讼六个月的起算点,两个期限互不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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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按住宅安置,等于换了用途,差价和经营损失都没地方体现。可以拒绝,要求按原用途评估、按原用途调换,或者改选货币补偿。

断水断电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逼签手段。先固定停供时间和通知,书面要求恢复,再对实施单位主张确认违法和赔偿;损失包括租房、发电、变质货物和停业。

原则上以登记用途为准。规划已调整但没办变更的,可主张按规划或实际用途修正评估。

效力大打折扣。评估必须实地查勘、拍照、做记录。没进门就出报告,缺的是基础事实。

投诉不是随便找个门递材料,要按问题类型分口:违法占地找自然资源,征收程序找住建或征收部门,截留补偿款找乡镇政府,不作为就走复议和诉讼。

590号令本身不给具体数字。它只定了一条原则: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金额由评估机构按评估办法算出来。评估方法选错,结果差很远。

590号令指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它把补偿分成三块: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条例只管国有土地上的房子,集体土地不适用。

风险极大。金额、面积、房源空着就签,事后填什么不由你。可以主张未达成合意,但举证很难。

不签字挡不住强拆。补偿决定送达后有两条期限:复议 60 日、诉讼 6 个月;两条都过完仍不搬,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段时间是唯一的窗口。

产权调换的地点和面积是法定协议条款,给到远郊、面积缩水、迟迟不交付,都不是「只能接受」。可以要求换方案、补差价或改选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