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里的空白条款,签了有效吗?

内容简介:签了不等于有效,但风险极大。核心条款空着,事后填什么你都难推翻。

常见套路是先签、数字回头统一填。签完就再没见过原件。

也有只让你签最后一页。正文几页纸,你只按了个手印。

还有拿去「盖章」。盖完说再给你一份,一直没给。

这三种,最后都会变成一句话:协议上写的就是这样。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空白条款的风险,签的那一刻就已经埋下了。

最有效的办法是不签。空白处要么当场填,要么划掉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已经签了的,先要一份盖公章的完整件。拿不到就申请查阅档案,这是你的权利。

看空白处后来填了什么,有没有超出当时口头说的范围。超出部分,就是可争的地方。

签的时候录音,把在场的人记下来。当时觉得多余,事后往往是关键。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补偿金额与协议不符,确认不履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一般包括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条款。核心条款是合同成立的基础。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按交易习惯确定。补出来的结果未必对你有利。

边界

本文讲风险与补救。已交房、已领款并履行完毕的,主张空间很小。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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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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