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原则只有一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写得很清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句话里有三个关键词。公告之日定时间点。类似房地产定参照物。市场价格定口径。
三个词都卡住,补偿的底就守住了。
二、评估怎么算
评估机构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操作。常用三种方法。
市场比较法:找周边类似房子的成交价,做修正。住宅多用这个。
收益法:按未来收益折算。商铺、厂房常用。
成本法:重置成本减折旧。特殊建筑用。
方法选错,结果差很多。这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三、三块补偿分别怎么算
房屋价值:看评估报告。重点核对用途、面积、成新率、单价。
搬迁和临时安置:按当地标准,或按实际发生。过渡期越长,这笔越大。
停产停业损失:条例只说按”征收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定,具体办法由省级制定。
四、常见误区
误区一:按建造成本算。不是。房屋价值看市场价,不看当年花了多少钱盖。
误区二:按周边新房售价算。也不完全对。参照的是”类似房地产”,含房龄、结构、地段。
误区三:按户口人数算。房屋价值不看户口。户口影响的是安置方式,不是评估单价。
五、觉得低了怎么办
收到评估报告起 10 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还不满意,再 10 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这两步都有期限。过了,程序上的机会就没了。
六、边界
本文讲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算法。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级制定,按区片综合地价走,算法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