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错登漏登,复议撤销镇政府答复|宋美娜律师

内容简介

宅基地因登记程序违法出现错登、漏登,当事人向镇政府申请调处后被驳回。经行政复议,区政府撤销镇政府的答复告知,并告知其重新作出处理。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的宅基地登记存在错登、漏登的情形,成因指向登记程序本身的问题——即登记环节的操作未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当事人就此向镇政府申请调处,收到的答复未支持其主张。该答复随后被申请复议。

违法点在登记程序本身:登记环节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错登、漏登,而镇政府对该调处申请的处理又未回应这一点。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关键不在「登记结果对不对」,而在登记程序与后续调处答复是否合法:

  • 登记环节是否依法履行程序;
  • 镇政府对调处申请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职责要求。

这也是土地权属争议中常见的一条路径——先审查程序,再谈实体结果。

三、程序路径与结果

本案的程序节点与结果
起因宅基地登记存在错登、漏登
前置程序向镇政府申请调处,被驳回
启动救济就镇答复告知提出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区政府撤销镇答复告知
后续义务告知镇政府重新作出处理

撤销并责令重新处理,意味着当事人取得了一次重新审查的机会,而不是直接拿到了确权结果。

四、宋美娜律师的作用

这类案件先要做一个选择:走「更正登记」,还是走「权属争议调处」。选错路径,后面再努力也白费。

  • 先分清是登记错误还是权属争议——前者指向登记行为本身,后者要在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属,两条路的举证对象完全不同。
  • 核对地籍调查记录、权属来源证明与审批手续,找出登记程序在哪一步偏离了规定。
  • 保留向镇政府申请调处、收到答复的完整凭证,这些时间点决定后续复议与诉讼的期限。

五、这类案件给我们的启示

错登、漏登看起来是「登记窗口的小失误」,实际影响的是一整块宅基地的权属主张。这类案件的启示是:一旦发现登记与事实不符,先固定登记档案,再决定是要求更正还是进入调处,不要两条路一起走。

六、边界

撤销答复并责令重新处理,不等于权属主张已经实现,后续仍需在重新处理程序中继续举证。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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