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先看协议。写了按日计违约金的,按日累计;写按月付过渡费的,按月算;什么都没写的,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或者实际租房支出计算损失。
按日算对被征收人有利,时间越长金额越高,能督促对方尽快交房。按月算常见于把违约金和过渡费合并处理的方案,数额相对固定,拖得久了反而吃亏。
要区分违约金和临时安置费,这是两笔。前者是违约责任,后者是补偿项目。可以同时主张,但法院会把重复部分扣掉,不会让人拿双份。
判断点:协议条款原文、约定交付日、实际交付日、同期同地段租金水平。天数算错一天,总额就有偏差。
条款怎么写,钱就怎么算。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把协议里的交付日期和违约条款圈出来,算清逾期天数和每日标准。
动作二:留存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用来证明实际损失高于约定违约金。
动作三:约定违约金明显低于损失的,起诉时一并请求调增,别只按约定金额提诉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过分高于损失的,可以适当减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边界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征收人原因导致的延期,可以免责或者减责。协议约定违约金上限的,超出部分难获支持。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