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一定少,关键看证上写的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一个大类,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都可能发这种证,宅基地使用证只是其中一种表述。
征收认定看三件事:地类、用途、批准面积。证叫什么名字不影响,内页的用途栏、使用权类型、面积才影响。
要区分证的性质和证的名字。同一块宅基地,不同年代、不同地区发的证封面各异,有的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有的写宅基地使用证,法律效果一样。
判断点:用途栏是否写明住宅,有没有宗地图,批准面积与实际占地是否一致。写住宅的按住宅补,写工业、商业的另算。
翻开内页,比看封面重要。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把内页、附页、宗地图全部复印,尤其用途、面积、四至三栏,缺页的去登记机构补齐。
动作二:证载用途与实际使用不一致的,准备改变用途的时间证据,如营业执照起始年份、水电性质变更记录。
动作三:补偿登记时提交证件复印件并要求出具收件回执,避免后期被说没提供过。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判断依据是批准和登记的内容,不是证书的名称。
边界
如果证载用途登记为乡镇企业用地,房屋却长期用于居住,补偿口径会按批准用途走,居住事实只能用于补强装修和附属物。如果证是别人的名字且没有过户,要先解决主体问题。如果证载面积明显超过批准面积,超出部分另按违法占地处理。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