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补偿,能按国有土地的标准吗?

内容简介:不能直接照搬。但可以按市场价值主张提高。

两套制度差别很大。国有地按剩余年期市场价,集体地按区片综合地价。

区片价由省里定,几年调一次。很多地方明显低于同片区的市场价。

所以同位置的两块地,补偿能差一倍以上。这不是谈出来的,是制度差出来的。

能争的空间在哪。区片价是否用对了档次。地类认定是否准确。地上物有没有单列。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集体地按国有标准补,一般不成立,但可以往「同片区市场价」上靠。

先查本省区片价文件。看自己属于哪一档,这是谈判的起点。

核地类。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价格不同,别被笼统归成一类。

地上物单独列。房子、青苗、附属设施,不进地价,这是两笔钱。

别拿「国有标准」硬套,容易被一句「法律没这么规定」挡回来。要拿同片区市场价作参照。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七十亩征地补偿悬空,复议责令履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省里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集体地走这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两套口径,各走各的。

边界

本文讲制度差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另有规则。以土地性质和当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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