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先别急着注销。执照是主张停产停业损失的依据,注销了反而说不清经营事实。
不少部门会催着经营户「先把执照迁走或注销」,说要交房了。
但执照一注销,你的经营主体资格就没了。
后面再主张停业损失,举证难度立刻上升。
先想清楚后面还要不要经营。
敬维怡律师提醒你:
继续经营的,办地址变更,别注销;变更前后的执照都要留存复印件。
不再经营的,等补偿协议签完、款项到位后再办注销,并保留注销前的纳税记录、流水。
停业期间要留证据:停水停电通知、封路照片、搬迁通知,这些能证明停业原因。
对方以「执照已注销」为由拒赔停业损失的,用变更或注销时间线反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边界
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主张停业损失会被质疑。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通常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