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产停业损失,只按营业执照上的范围算吗?
不止。营业执照写的是登记范围,实际经营看的是流水、进货、用工和场地。超范围的部分能不能算,取决于有没有实际经营和纳税记录,不取决于执照上那一行字。
停产停业损失只有实际经营且证照齐全才谈得上,计算口径按利润、按租金还是按面积,各省规定不一,举证要求也不同。

不止。营业执照写的是登记范围,实际经营看的是流水、进货、用工和场地。超范围的部分能不能算,取决于有没有实际经营和纳税记录,不取决于执照上那一行字。

因为账本可以自己做。法院要看三组证据互相印证:实际经营的执照和流水、停业的事实、损失的计算依据。缺了前两组,第三组算得再精细也站不住脚,三组缺一不可。

因为条例把具体办法授权给省级政府制定。国家层面只给两个变量:被征收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同一间铺子在不同省份算出来的钱可能差一倍,套外省标准去谈,基本谈不动。

三种口径都存在,选哪种看经营形态。自己经营按前三年平均利润乘停业月数,出租按租金损失,账目不全的按面积乘单位标准,证据在哪一档,就走哪一条路。

停产停业损失按被征收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不按房屋面积简单折算。主张时须拿经营、纳税与用工记录,空口报损失很难被采信。

按实际使用分摊。房屋已交、人已走,却还在收物业费的,可以拒付并主张由产权方承担;水电有基本费的,按合同约定或当地规则分担,别一停了之,顺序别搞反。

五类就够:财务报表、纳税申报、银行流水、订单合同、成本凭证。核心是证明「原来赚多少」和「停了多久」,两者相乘才是可主张的基数,按程序走一遍。

先别急着注销。执照是主张停产停业损失的依据,注销了反而说不清经营事实。搬迁到新址的,办地址变更;不再经营的,等补偿谈完再注销,并留好注销前的经营记录。

能。营业执照、纳税记录、流水能证明真实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同样有权主张,不因为是「个体」就打折;但无照经营、住改商未办手续的会被卡,别被身份挡回去。

按实际停产部分折算,不是整厂全停也不按整厂全赔。要能分出停产的生产线、设备、人员和对应产值,按比例测算,证据越细越接近实际损失,要按生产线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