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范围内的房子出租,租金归谁?

内容简介:租期内租金归产权人,这是租赁关系的对价。

但房屋不能正常使用了还照收,就不合理。

租金和补偿是两笔钱,不能混。

所以要看房子还能不能用。

先确定房屋实际可用状态。

南辉律师提醒你:

房屋仍在正常使用的,租金照付,租约继续有效。

被围挡、断供、无法经营的,承租人可要求减租或解除合同。

补偿款中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归实际使用人,不归产权人。

房东要求「先搬走、租金照付」的,可以书面拒绝并主张减免。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公房腾退补偿,二审保住委托人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边界

租约已到期、或者双方已协商解除的,不再产生租金。承租人已实际搬离的,无权再主张减免。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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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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