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征收有法定程序和标准。腾退多是项目行为,按协议谈。两条路的对手都不一样。
征收的对手是政府。有征收决定、有补偿方案、有补偿决定,可以复议可以诉。
腾退的对手常是平台公司、村集体。谈的是协议,走的是民事。
所以第一件事是定性。是征收,还是腾退,看有没有征收决定。
定错了,后面全错。拿征收的标准去谈腾退,对方一句「这不是征收」就挡回来。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腾退和征收,长得像,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先问一句:有没有征收决定。有,就是征收,走征收程序;没有,就是腾退。
没有征收决定的,看谁在谈。政府、平台公司,还是村集体,主体不同,路子也不同。
腾退协议别写「自愿放弃补偿权利」这类话。写了就等于自己把门关上。
遇到断水断电,说明已经带强制了。这时候可以主张按征收走,标准差一大截。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规定,征收要基于公共利益、作出决定并公告。这是征收的门槛。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地要公告、要签补偿安置协议。程序写在法条里。
边界
本文讲性质区分。各地腾退政策不同。以是否有征收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