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源
- 发布机关:中共中央、国务院
- 名称:《信访工作条例》
- 施行日:2022年2月25日发布,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核心规则
- 第一级:办理机关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
- 第二级复查:对处理意见不服,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查。复查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书面答复。
- 第三级复核:对复查意见不服,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复核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 复核可以举行听证,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三十日内。
- 复核后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 三次机会,三个三十日,逐级向上,不能越级,也不能重复。
三、配套案例
征地补偿争议走完三级后,若仍未解决,需要评估是否转入复议或诉讼。信访终结不等于实体权利消灭。
可对照站内案例: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未撤销、十四年征地补偿僵局。
四、实操
- 要留的证据:处理意见书、复查意见书、复核意见书的原件与送达凭证、邮寄单号。
- 要算的期限:收到答复之日;三十日内提出复查或复核;机关三十日的答复期。
- 要写的文书:《信访复查申请书》《信访复核申请书》,逐项列明原答复的错误之处。
五、边界
复查复核审查的是原处理意见,不重新立案调查。新的事实和证据,要么在申请中提出,要么另行走法定途径。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