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源
- 发布机关:国务院
-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 施行日:2021年7月2日修订公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核心规则
- 起算点: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 发布范围: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
- 公告内容: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
- 对个别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 公告是实施的起点。没有公告就进场清表、丈量、拆除,属于程序缺失。
三、配套案例
这一类瑕疵往往靠时间线比对就能看出:批准文件日期、公告张贴日期、进场施工日期,三者顺序一旦错位,或者公告内容缺了征收时间,程序就站不住。
可对照站内案例:征收信息公开超期漏项。
四、实操
- 要留的证据:公告原件或清晰照片(含张贴位置与周边参照物)、拍摄时间、村委会公示栏记录。
- 要算的期限:十五个工作日;对补偿安置决定不服,六十日内复议、六个月内起诉。
- 要写的文书:《要求履行征收土地公告义务的申请》,同时申请公开批准文件。
五、边界
公告不等于补偿到位。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公告之后仍可就此单独主张。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