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征地看哪张图?国土空间规划是基本依据

内容简介

征地项目合不合规,第一道关口是规划。这一条把国土空间规划定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同时处理了新旧两套规划的衔接。判断一个项目能不能动这片地,先要看它在现行有效的那份规划里是什么用途。

一、来源

  • 发布机关:国务院
  •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 施行日:2021年7月2日修订公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核心规则

  •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
  •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 过渡安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 与征地的关系:报批时批准机关要审查征收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是其中最基础的一项。

三、配套案例

规划这一环出问题,往往不是没有规划,而是项目用地与规划用途对不上,或者引用了已经失效的规划文本。这类瑕疵会一路带到征收决定上。

可对照站内案例:征收决定程序违法。

四、实操

  • 要留的证据:项目所在片区的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及批复、村庄规划、规划公示图则。
  • 要算的期限:申请公开规划文本,答复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 要写的文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写明要求公开本地块现行有效的规划用途及批准文件。

五、边界

规划符合只是起点。后面还有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环节,任何一环缺失都可以单独主张。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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