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源
- 发布机关:国务院
-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 施行日:2021年7月2日修订公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核心规则
-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
-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 过渡安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 与征地的关系:报批时批准机关要审查征收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是其中最基础的一项。
三、配套案例
规划这一环出问题,往往不是没有规划,而是项目用地与规划用途对不上,或者引用了已经失效的规划文本。这类瑕疵会一路带到征收决定上。
可对照站内案例:征收决定程序违法。
四、实操
- 要留的证据:项目所在片区的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及批复、村庄规划、规划公示图则。
- 要算的期限:申请公开规划文本,答复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 要写的文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写明要求公开本地块现行有效的规划用途及批准文件。
五、边界
规划符合只是起点。后面还有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环节,任何一环缺失都可以单独主张。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