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会。法院没有评估资质,也不会替政府定一个数。它审的是这份补偿决定的形成过程。
四个审查点:评估机构是不是依法选定、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评估范围有没有漏掉装修和附属物、有没有告知复核评估和申请鉴定的权利。
要分清「数额低」和「程序错」。数额低,除非明显偏离市场,法院一般尊重评估;程序错,比如机构由政府单方指定、时点提前一年,就可能撤销并责令重作。
判断点落在评估报告与补偿决定的一一对应上。报告里的面积、结构、用途、时点,只要有一项和决定书写的不一致,这个数就站不住。
先看报告,再看决定。
邱娟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先核对面积、结构、成新率、装修项,再看落款日期和评估时点。
动作二:对结果不服,先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不服再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跳过这一步,诉讼里很难补。
动作三:补偿决定送达后六个月内可起诉。超过期限,法院不再审数额,只谈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不能由征收方单方指定。
边界
如果房屋性质特殊,比如厂房、商服用房,评估方法本身存在争议,法院通常要求先由专业机构复核,不直接判定数额。若补偿决定已被撤销,政府可以重新作出,数额未必更高。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