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能直接告村委会,要先把乡镇政府的不作为变成诉讼对象。
村务公开属于村民自治事务,不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是村委会,监督渠道是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
要分清两条线:一条是村委会不公开,由乡镇政府调查核实、责令公布;另一条是乡镇政府接到反映后不作为,这时才可以提行政诉讼。
判断点落在你手里的材料:书面申请及签收记录、向乡镇政府反映的材料及收件凭证。缺后者,诉讼没有对象。
层层留痕,才有下一步。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先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列明要看的账目和文件名称,要签收或者寄挂号信。
动作二:超过合理期限不答复,向乡镇政府书面反映,请求责令公布,保留收件回执。
动作三:乡镇政府逾期不处理,六个月内起诉其不履行法定职责,诉请写「责令履行」,不要只写确认违法。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可以提起诉讼。
边界
若村委会受政府委托实施征收事项,该行为可能被视为政府行为,被告转为委托机关。若你要看的是政府制作的文件,走政府信息公开比村务公开更直接。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