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案,法院的审法哪里不一样?

内容简介:两点不同:一是审查范围更宽,既看行政行为合不合法,也看协议履行到不到位;二是可以参照民事法律规范。

法院会审:协议是否成立有效、签约方有无职权、有没有按约定履行、变更解除有没有依据、违约损失怎么算。

要分清「行政优益权」和「违约」。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变更、解除协议,但要给补偿;没有依据就单方毁约,是违约。

判断点落在协议条款和履行记录上。约定得越具体,越容易证明违约;只有原则性表述的,法院也难判。

条款就是证据。

李永慧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把协议逐条拆成义务清单,标注履行时间、履行方式、有无书面通知。

动作二:政府以政策调整为由变更的,要求它出具依据文件,并主张相应补偿。

动作三:起诉期限从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者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别按六个月一刀切。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安置房分配被反悔,按协议继承三套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被告变更、解除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判决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边界

如果协议内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而审批未通过,协议可能未生效,争的是缔约过失而非违约。若你已实际接受替代履行且未保留异议,法院可能认定协议已变更。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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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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