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通知书送达,几天内不提异议就来不及了?

内容简介:看通知书上的履行期限,通常只有几天。这个阶段争数额已经没有空间,能争的是执行依据和执行程序。

执行通知书意味着非诉执行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此前催告、陈述申辩、听证的机会,多数已经用掉。

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和对执行依据有异议,是两条不同的路。前者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后者只能通过审判监督解决。

判断点在于有没有送达催告书。没有催告直接下执行通知,程序上缺了一环。

通知书当天就要处理。

李永慧律师提醒你:

收到当天核对三样:执行依据的文号、履行期限、救济告知。三项有任何一项缺失,立即书面提出。

同时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暂缓执行申请,说明正在进行的复议、诉讼或赔偿程序,附受理凭证。

不要只打电话沟通,所有意见书面提交并保留收件凭证。口头承诺在执行阶段没有任何效力。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强拆后补偿无门,复议撤销告知书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并记录、复核。

《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边界

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仍可通过执行异议争取时间,但很难改变实体结果。若执行依据已被撤销,执行应当中止。房屋已经拆除的,重点转向赔偿,而不是阻止拆除。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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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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