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决定和协议冲突,按哪个执行?

内容简介:按后作出的、对当事人更有利的那个。已经签订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履行;协议未成立或被撤销的,才回到补偿决定。

有的项目先签协议,后来又下补偿决定,两份文件数字不一样。

不是谁在后听谁的,而是看协议有没有成立、有没有被撤销。

协议有效,就按协议;协议没成立,才轮到决定书。

先把两份文件的效力和时间理清楚。

陈萍律师提醒你:

先看协议有没有成立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有没有实际履行。

协议有效的,补偿决定通常只是程序补位,不能用来推翻协议约定的金额。

协议被撤销或者认定无效的,才按补偿决定执行,此时可以对决定申请复议或起诉。

两份文件数字差距大的,书面要求说明依据,不要默认按低的执行。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地补偿决定被诉,二审改判撤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纳入受案范围,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可以提起诉讼。

边界

协议内容本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即使签订也无效,仍按补偿决定处理。已经按协议履行完毕的,不能再主张按决定执行。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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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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