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看四项:答复依据、提供方式、救济告知、落款日期。四项里最容易被做手脚的是提供方式。
答复书的结构很固定:先说你申请了什么,再说依据什么条款答复,然后给结果,最后告知复议和诉讼的期限。争议往往出在第三步。
「予以公开」和「已经提供」是两件事。答复说已公开,却只给一个网站首页或者让你自己去查,不构成履行。
判断点在于能不能实际拿到。拿到的是复印件、电子文件还是仅限现场查阅,直接影响你后面能不能用它举证。
答复书要连信封一起留。
程春梅律师提醒你:
保留申请书、邮寄凭证、签收记录和答复书原件,四样凑齐才能证明申请内容和答复时间。
答复只给部分材料的,逐项列表比对,写明哪一项缺失、属于哪一份文件,作为下一步复议的请求事项。
不服答复,可以在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起诉。两条路选一条,不要同时走,复议后又起诉的时间要接得上。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不能直接以内容不明为由拒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无法按该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查阅、提供复制件等形式提供。
边界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此时答复方式不是关键,理由才关键。若申请事项本身表述含糊,答复机关要求补正有依据。答复内容有遗漏但已实质提供主要材料的,复议机关可能只确认违法而不撤销。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