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能,但要在签字前提出。签了确认无误,再主张算错,举证责任就转到你身上。
产权调换的结算涉及多项:原房屋价值、安置房价值、面积差、装修补偿、搬迁费、过渡费、奖励款,逐项加减得出一个差价。
结算单常见的问题不是算错,而是依据不明:面积按哪个测绘图、单价按哪个评估时点、过渡费算到交房日还是通知日。依据不清,数字就没法核。
判断点:每一栏后面有没有附计算说明。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结算单,可以要求重新出具明细。
先要明细,再谈签字。
商瑞超律师提醒你:
书面要求提供三项材料:房屋实测面积报告、评估报告、过渡费计算起止日期。缺一项就书面催告。
常见坑是在结算单上签多退少补、无异议。这句话会把后续所有争议一次性封死。
对结算结果有异议,先书面提出并保留送达凭证;对方据此拒交安置房的,可以按协议主张交付和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边界
结算单已经签字并实际付款、交房的,再主张重新结算,需要证明存在计算错误或者评估程序违法。差额本身属于商业判断的,法院一般不予调整。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