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调换的差价,按哪个时点结算?

内容简介: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两边按同一天估价,差价在交房时结清。

两个价格必须放在同一天比,才谈得上公平。一个按去年、一个按今年,根本算不清。

评估时点和结算时点是两件事。评估看公告日,结算看交房日,中间不重新估价。

判断点在于评估报告写明的价值时点,以及协议里约定的差价结算方式。

时点写在报告首页。

马茜文律师提醒你:

拿到评估报告先翻到价值时点那一栏,确认写的到底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协议里要写明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交付时间和差价结算方式。口头承诺不写进去,等于没有。

面积差异要有约定:实测与协议不符时怎么处理、按什么价格找补,事先写清。交房时先验房再签结算单,多退少补的金额当场核对,不要先签字后看房。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安置房分配被反悔,按协议继承三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产权调换的,应当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边界

各地对产权调换有细化规则,比如按面积比例调换、分段计价、超出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具体以当地补偿方案为准。协议对差价结算没有约定的,事后容易各说各话,需要结合方案和实际操作认定。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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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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