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费按次包干,实际花超了还能不能主张?

内容简介:可以主张,前提是有票据、支出合理、与搬迁直接相关。包干标准是下限,不是封顶。

包干的设计目的是让征收方支出可预期,避免逐户核算。但包干标准定得低,遇到设备多、楼层高、需要吊装的情况,实际支出会远超标准,这时候据实主张有空间。

要区分住宅搬迁和企业搬迁,这是两个量级。住宅多是家具家电,按户包干就够;企业涉及设备拆装、调试、运输、精密仪器校准,往往要单独评估,不能套住宅标准。

判断点:方案有没有写「据实结算」的通道、票据抬头与搬迁时间是否吻合、有没有把本属设备损失的调试费重复算进搬迁费。

票据不清,主张就落不了地。

南辉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搬之前给设备拍全貌和铭牌,记录型号、数量、状态,搬完再拍一次对比。

动作二:找有资质的搬运和安装单位,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白条和手写收据证明力很弱。

动作三:设备调试费、精度校准费单独列项,这些属于设备损失,混进搬迁费会被一并压价。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设备搬迁费按实际支出核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具体标准由地方制定。

同条例第十七条把搬迁费列为独立补偿项目,与临时安置费分开计算,不能合并成一笔。

边界

方案明确写了包干且被征收人已签约的,再主张差额需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方案本身违法。二次搬迁、多次过渡的费用,要看方案是否支持。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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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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